关于开展南昌大学2026年“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及“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二级单位: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对南昌大学工作重要要求,紧扣学校高质量发展任务,持续提升校内治理规范化水平、优化师生服务保障质效,激励全体管理服务岗位职工履职尽责、提质增效,营造务实高效、担当奉献的工作氛围根据《南昌大学荣誉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管理、服务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重点向基层一线管理服务岗位倾斜

二、名额设置

1.校内各单位均可推荐1—2人。

2.全校评选表彰“管理服务育人标兵”10名、“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若干

、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守意识形态工作底线,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管理服务实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育人意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在管理服务岗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工作作风扎实严谨。长期工作在管理、服务一线岗位,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作风优良,业务精湛,无私奉献,品德高尚,堪称楷模。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寓思想政治教育于服务工作之中,育人成效显著,深受师生好评。

(四)限制性情形,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评:

1.在课堂或公开场合散布不当言论的;

2.违反学校各项工作纪律的;

3.受到党内或行政纪律处分

4.存在其他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

、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申报。个人按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南昌大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二级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和评选活动。在推荐人选时,各单位要对被推荐人的师德师风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教职工和相关学生进行民主推荐,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后将评选结果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推荐单位围绕被推荐人过去五年在管理、服务岗位的突出贡献,以第三人称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学校评审。二级单位候选人经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学校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表彰人选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表彰方式

学校将在2026年教师节期间召开庆祝表彰大会上对本年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并在校内开展先进典型宣传。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规范推进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对标评选条件开展推荐,全程严守公平、公正、公开工作原则,严禁材料造假、人情推荐等弄虚作假行为。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各二级单位立足岗位实际工作成效,优先推荐扎根一线、履职尽责、服务师生、实绩突出的管理服务人员,切实发挥评优评先激励导向作用。

3.按时报送,确保成效二级单位717日前完成内部推荐工作,并报送《南昌大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南昌大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及签字盖章的PDF扫描版请发送至人事处胡名香邮箱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综合科(办公楼316室)


联系人:胡名香傅文悦

电话:0791-83969078;0791-83968517

附件1.《南昌大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2.《南昌大学管理服务育人标兵“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个人”汇总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6年7月3日